广东工业大学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贝源环保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激发研究生的科研热情,多出高水平、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,促进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,特设立“广东工业大学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贝源环保奖学金”,并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奖学金由广州市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捐款出资设立,公司董事长(或总经理)担任本奖学金会长,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会长,并负责具体事务管理。
第三条 每年5月下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组织召开一次颁奖大会,奖励对象为上一年度研究生发表的优秀论文(包括全日制博士生、全日制硕士生以及考研的本科生)。奖励标准见表1。
第四条 获奖励的学生名单经会长确认后,由贝源公司来学院将奖金直接发给获奖学生,同时颁发“广东工业大学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贝源环保奖学金”奖励证书,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第五条 本办法由贝源环保奖学金会长及副会长负责解释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签字之日起施行,暂定五年。
2012年10月18日
表1 贝源环保奖学金奖励标准(元)
论文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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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I
1区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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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I 2区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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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I 3区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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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SCI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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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EI源刊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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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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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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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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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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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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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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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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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科学、中国环境科学、环境科学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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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EI源刊收录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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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化学、环境工程学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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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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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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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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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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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(1)只计算广东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、且广东工业大学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老师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文章。
(2)每篇文章只计算一次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