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开展2023届“十佳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23-05-19 16:13:59人浏览



一、评选对象
   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

  二、评选项目

项目

十佳优秀毕业生(本)

十佳优秀毕业生党员(本)

十佳优秀毕业生(研)

十佳优秀毕业生党员(研)

人数

5

5

5

5

备注: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学院将从此次申请人中推荐本科生8名,研究生18名至学校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
  三、申请资格

 (一)本科生

  1.基本资格条件

  (1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  (2)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,遵守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的信用记录;

  (3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,关心集体、热心公益、乐于奉献、勇于担当、责任感强、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师生评价较高;

  (4)坚持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达到国家有关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。

  2.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)

  (1)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,积极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”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;

  (2)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参军入伍,自愿献身国防事业;

  (3)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答辩,在毕业生鉴定、毕业生感恩教育、文明离校等毕业班工作中表现积极,以身作则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做到文明、安全离校;

  (4)本科在读期间,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连续三年获学校奖学金;

  (5)本科在读期间,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、专业技能实训及文体活动,在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。

  (6)优先推荐条件(同时满足)

  第一、在读期间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绩点3.0以上,获得国奖或校一等奖学金;

  第二、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、专业技能实训及文体活动,并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表彰。

  3.优秀毕业生党员申请条件(同时满足)

  (1)中共正式党员,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党性观念强,对党忠诚,乐于奉献,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;

  (2)在读期间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平均绩点3.0以上,获得国奖或校一等奖学金;

  (3)现任或曾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党内奖励优先。

  (二)研究生

  1.基本资格条件

  (1)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  (2)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法规,遵守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的信用记录;

  (3)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,关心集体,热心公益,乐于奉献,勇于担当,责任感强,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师生评价较高;

  (4)学习勤奋,积极参加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活动,研二研三阶段曾获得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,或曾获校级以上(含校级)优秀学生党员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;

  (5)满足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条件,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。

  2.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)

  (1)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,积极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“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”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赴西部、边远、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条件推荐参评;

  (2)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参军入伍,自愿献身国防事业;

  (3)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或广东省优秀学生(研究生阶段),或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(含提名奖)省级以上(含省级)等称号;

  (4)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,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,或在省级以上(含省级)各类重大比赛、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;

  (5)曾多次获得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,或多次获校级以上(含校级)优秀学生党员、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。

  (6)优先推荐条件(同时满足)

   第一、在读期间,学习勤奋,成绩优秀,获国奖或研二研三阶段获学业一等奖学金;

   第二、在读期间,学习成绩优异,发表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导一学二,论文须见刊)。
  
3.优秀毕业生党员申请条件(同时满足)

  (1)中共正式党员,自觉履行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,党性观念强,对党忠诚,乐于奉献,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,学习成绩优异,获国奖或研二研三阶段获学业一等奖学金;

  (2)学习、工作能力突出,发表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者导一学二,论文须见刊);

  (3)现任或曾担任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党内奖励优先。

  四、评选办法和流程
  1.个人申请。

  (1)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并提交《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、《2023届优秀毕业生成果汇总表》、附件材料(含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发表论文/专利等合并为1个PDF文档)。所有提交资料均为电子版,并以“院优秀毕业生+班级+姓名”或“院毕业生党员+班级+姓名”文件打包命名。请以班级为单位5月21日前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助理处。

注意:申请表中列明获奖情况即可,仅填写校级及以上。必须如实提供,如发现有虚假材料,直接取消申请。注意申请时间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 (2)5月21日前,所有申请人须登录广东工业大学就业信息网(网址:http://job.gdut.edu.cn),具体操作路径为:登录个人中心——点击“事务办理”——点击“优秀毕业生申请”—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后点击“提交”。

  注意:未在系统提交的,不予参评。

  2.学院评选。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,完成校优秀毕业生初审工作;完成院优秀毕业生、院优秀毕业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。5月26日前在学院公示3天。

  3.校级复审。5月27日~5月30日,学生处对报送的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复审。

  4.校级公示。5月31日~6月2日,学校对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5天公示,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
  5.表彰。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,具体安排待通知。

  五、其他说明

  评选结果公示后,到毕业生离校前,有以下原因者撤销其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。
  1.有违法、违规、违纪行为;
  2.不能按期正常毕业;
  3.其它与本评审要求相违背的原因。

  六、具体事项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优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 毕业生评优小组:学院党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、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、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、毕业班辅导员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毕业班班主任代表、学生代表。


半岛电子平台(中国)官方网站

2023年5月19日